张寒
最近,记者在黑龙江省泰来县和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采访,所见所闻发人深省。 泰来县大榆树乡前程村莫家屯司宝山家种了60亩地,年年靠抬款(借高利贷)才能种上地,一年到头,除了口粮,剩下的只够还抬款的利息。他说,这叫年年丰收,年年白种。莫家屯全屯100多户,没有债务的只有10来户。与泰来县接壤的内蒙古扎赉特旗巴岱乡,农民负债种地的情况就更严重。 腰山村村民刘富,4口人种旱田约20亩,原本没有债务。1995年灾后实际人均纯收入为367元,乡里定的数字却是1500元,交税费947元,剩下的钱连孩子的学费都不够,刘富当年就背上债务2297元。1996年,刘家实际人均纯收入为负168元,乡里定为1700元,交税费988元,债务本息增为5052元。1997年,刘家实际人均纯收入为133元,乡里定为2019元,交税费1200元,刘家债务连本带息增为8537元。到1998年,刘富已欠债13809元!更令村民气愤的是,从1995年到1996年连续两年或按田亩、或按人头强行征收建校集资款、建村委会办公室集资款、养老保险款等。抬款也得交,实在交不上的,就派人到农户家牵牛拉马,抬走浇地用的柴油机、甚至抽回土地。如此竭泽而鱼,使没债的人有了债,有债的人债加债。全村350户,负债面达80%。